安泰MBA拟做学籍处理陈述通知函
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26日 发布者:MBA中心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二十七条,以及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沪交研[2015]118号文)第三十五条规定,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。请在2017年6月9日之前联系教务老师,办理相关手续;如您对学籍处理有异议,请在2017年6月9日之前提供申辩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。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,将视为您对我校的退学处理没有异议。
拟作退学处理的MBA学生名单如下:
联系人:曹敏老师;电话:021-62933213
邮箱:minn@sjtu.edu.cn
办公地址: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B307
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
2017年5月26日